歐盟專利概述
《歐洲專利公約》(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,EPC)未生效前,歐洲的專利申請是在各個國家單獨進行的。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程序和專利性要求,但隨著歐洲內(nèi)部國家的整合成立了歐盟,建立歐洲單一專利制度就變得極為重要。因此EPC 正式生效后,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變成一項多達30 幾個國家生效的歐洲專利,為申請歐洲專利保護提供了極大的方便。
歐洲專利公約成員國
截至2004 年6 月1 日止,歐洲專利公約成員國(包含延伸國)有:英國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奧地利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希臘、芬蘭、瑞典、丹麥、愛爾蘭、瑞士、列支敦士登、摩納哥、波蘭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立陶宛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
斯洛文尼亞、賽浦路斯、保加利亞、羅馬尼亞、克羅地亞、阿爾巴尼亞、馬其頓、匈牙利、
土耳其共33 個國家。
歐盟專利申請程序
申請人可以英語、法語和德語3 種官方語言之一向歐洲專利局(European Patent Office,
EPO)提出申請。EPO 會對與申請的專利性有關(guān)的現(xiàn)有技術(shù)文件進行檢索,當申請人接到檢
索報告(從2005 年開始歐洲專利局推出“加強的歐洲檢索”-即在申請日后6 個月后與檢索
報告一起出具一份關(guān)于專利性的簡短書面意見)時,通常需要根據(jù)檢索結(jié)果來評估其發(fā)明的
專利性和獲得核準的可能。EPO 于優(yōu)先權(quán)日(申請日)起18 個月會公開專利申請。申請人應(yīng)
在申請同時或在EPO 的檢索報告公布日起 6 個月內(nèi)提出實質(zhì)審查請求。提出實審請求的同
時,需從EPO 成員國中指定具體成員國,并繳納實審費和指定費。在提出實審后 1-3 年內(nèi)會
收到EPO 的審查意見。
當審查被通過后,歐洲專利局將發(fā)出核準通知。申請人同意進入領(lǐng)證階段時,需付領(lǐng)證
費并遞交專利申請范圍的其它兩種語言的譯文。同時申請人就必須決定在指定國名單中選擇
生效國,通知EPO 該專利要在哪些國家生效。確定生效國后,需要將此歐洲專利的全部內(nèi)容
翻譯成該國的語言提交給該生效國,以便此歐洲專利在該國生效。一般成員國要求在核準公
告起3 個月內(nèi)完成翻譯工作并在各國生效。 在不同國家生效的工作完成后,申請人即擁有不
同國家的專利,他們相互獨立,每年各生效國都需繳納年費。
申請歐盟專利時,只要交納7 個國家的指定費,就可以將專利申請指定到所有歐盟國家,
但是如果想在各個國家得到保護,還必須在各個國家辦理證書手續(xù),重要的是還需要翻譯為
各個國家接受的語言,比如在德國必須用德語。
申請歐盟專利的費用是非常昂貴的,基本的申請費加檢索費是1170 歐元,實質(zhì)審查費是
1490 歐元,加上7 個國家的指定費560 歐元,那么申請一個歐洲專利需要花費的官費就將近
3000 歐元,而國外專利律師的代理費還沒有計算,再加上國內(nèi)代理費,大約需要5-6 萬元人
民幣。
適用于所有指定締約國內(nèi)的歐盟專利異議程序是無效歐盟專利的唯一機會,如果喪失該
機會,必須在不同的締約國內(nèi)提起單獨的國內(nèi)無效訴訟。
歐盟專利在授權(quán)后9 個月內(nèi)可以提起異議,官費635 歐元。德國專利在授權(quán)后3 個月內(nèi)
可以提起異議,官費200 歐元。
專利的無效費用是相當高昂的,在德國無效一個專利的官費在2 萬歐元。而實用新型沒
有異議程序,其無效費用較低,僅需要300 歐元。
綜上所述,在相應(yīng)的時間內(nèi)提起專利異議的費用較低。通過這樣加大成本的方式,使專
利無效的提起相對困難,也保障了專利質(zhì)量。
歐盟專利申請所需文件
歐盟專利申請程序復(fù)雜且所需文件較多,具體細節(jié)請與我司進一步溝通。